深入水库现场实地研讨下闸蓄水验收前大坝安全监测仪器完善事项,按照蓄水验收相关规程,水库大坝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值。
水库下闸蓄水验收
1、一般规定:
《规程》6. 3.1水库下闸蓄水前, 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规程》6.3.4工程分期蓄水时,宜分期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规程》6.3.5拦河水闸工程可根据工程规模、重要性,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是否组织蓄水(挡水)验收。
2、验收条件:
《规程》6. 3.2下闸蓄水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挡水建筑物的形象面貌满足蓄水位的要求;
(
2)蓄水淹没范围内的移民搬迁安置和库底清理已完成并通过验收;
(3)蓄水后需要投入使用的泄水建筑物已基本完成,具备过流条件;
(4)有关观测仪器、设备已按设计要求安装和调试,并已测得初始值和施工期观测值;
(5)蓄水后未完工程的建设计划和施I措施已落实;
(6)蓄水安全鉴定报告已提交;
(7)蓄水后可能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已处理,有关重大技术问题已有结论;
(8)蓄水计划、导流洞封堵方案等已编制完成,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9)年度度汛方案(包括调度运用方案)已经有管辖权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相关措施已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