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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坑监测项目及要求
来源:四川葛南仪器有限公司 | 作者:四川葛南仪器 13990288886 | 发布时间: 2019-12-01 | 21408 次浏览 | 分享到:
基坑监测项目及要求:基坑工程监测可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护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立柱变形;地体分层竖向位移;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监测点布置:(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 1~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 7 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 20 米;开挖深度超过 7 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 10 米;

1 、监测项目
基坑工程监测可按基坑侧壁安全等级(分为一、二、三级)选择监测项目,具体分为:支护结构位移;周围建筑物、地下管线变形;地下水位;桩、墙内力;锚杆拉力;支撑轴力;立柱变形;地体分层竖向位移;支护结构界面上侧向压力。
2 、监测点布置
(1)监测点的布置应满足监控要求,从基坑边缘以外 1~2 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需要保护物体均应作为监控对象。
(2)位移观测基准点数量不少于两点,且应设在影响范围以外。
(3)深基坑工程应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并符合下列要求:
A、布点要求:开挖深度不超过 7 米的三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 20 米;开挖深度超过 7 米的一、二级基坑,监测点间距不大于 10 米;
每一典型坡段不少于 3 个监测点。
B、水平位移监测包括:位移量、位移速率和方向。 
4 、监控报警
基坑监测项目的监控报警值应根据监测对象的有关规范及支护结构设计要求确定。
5 、监测周期
(1)监测项目在基坑开挖前应测得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
(2)各项监测的时间间隔可根据施工进程确定。当变形超过有关
标准或监测结果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监测。
(3)深基坑工程进行水平和垂直位移监测应在施工前进行一次,
施工期每天监测不少于一次;监测过程中发现监测对象变形发展较快则应增加监测次数,围护结构增体最大位移或地面最大沉降超过以下值时应增加监测次数:
一级基坑:5mm、3 mm;
二级基坑:8mm、6mm;
三级基坑:10mm、10mm。 
6 、  监测报告
基坑开挖监测过程中,应根据设计要求提交监测日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工程结束时应提交完整的监测总结报告,报告内容应包括:
(1)工程概况。
(2)监测项目和各测点的平面和立面布置图。
(3)采用仪器设备和监测方法。
(4)监测数据处理方法和监测结果过程曲线。
(5)监测结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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